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法律咨询 苏州离婚律师律师简介 苏州离婚律师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苏州离婚律师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要慎重,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法院是否受理?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协议离婚要慎重,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法院是否受理?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2-03-17 13:45:18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分析说明】
    1、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法院应当受理。
    2、是否可以胜诉,关键看是否存在民事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此文由苏州离婚律师(www.jin-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苏州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法律上不具备结婚条件的5种人
下一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流程及注意事项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2-2013 苏州离婚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邮箱:jin-lawyer@163.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苏州离婚律师网,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离婚律师
keywords:苏州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