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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步骤是什么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3-05-10 13:23:14

一、
协议离婚步骤是什么
  协议离婚步骤是: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不需要公证,公证是属于自愿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公证,不申请公证不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三、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不过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一般需要在离婚后一年提起诉讼反悔,但是如果法院审理后认定签订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的,则会驳回反悔一方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发现对方隐瞒、转移财产而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三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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