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孩子两岁前离婚孩子判给谁 孩子两岁前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具体规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由女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的是: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 离婚争取小孩抚养权需要什么材料 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包括工资单、缴税证明、银行存款单、产权证书等。
2.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抚养人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教育程度、价值观等特性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性格产生极大的影响,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
3.证明子女抚养环境的材料。 一方面是居住情况,如一方的房产带好学位、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生活、就学都更为有利,取得抚养权的机会就更大;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员情况,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
4.子女意见。
三、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