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法律咨询 苏州离婚律师律师简介 苏州离婚律师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苏州离婚律师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 → 离婚开庭可以要证人吗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离婚开庭可以要证人吗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4-03-26 19:18:46

一、
离婚开庭可以要证人吗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了解案件情况的个人和单位都应承担出庭作证的义务。证人的角色对于案件事实的查明至关重要。

  2.具体来说,对于能否作证的要求,《民事诉讼法》明确指出,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是不能担任证人的。

  3.此外,证人在履行出庭义务时可能会产生的各项费用,如交通、住宿等,以及因出庭而可能遭受的误工损失,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

  这些规定既确保了证人权益的保护,又体现了诉讼经济负担的合理分配。

二、
证人不可出庭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证人因特定情况不能出庭时的备选方案。这些情形包括健康问题、交通障碍、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允许证人通过书面证言或者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提供证词,这既确保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体现了对证人实际困难的人文关怀。

离婚开庭可以要证人吗

三、
费用及误工损失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对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产生的费用及误工损失进行了明确规定。

  1.如果当事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应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2.如果是法院通知证人出庭,那么相关费用由法院垫付。

  败诉方最终需承担这些费用,这一规定在确保证人权益的同时,也促使当事人合理使用诉讼资源。

——此文由苏州离婚律师(www.jin-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苏州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离婚可以申请调查财产吗
下一篇:有出轨证据法院会判离婚吗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2-2013 苏州离婚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邮箱:jin-lawyer@163.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苏州离婚律师网,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离婚律师
keywords:苏州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