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法律咨询 苏州离婚律师律师简介 苏州离婚律师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苏州离婚律师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 可不可以起诉小三破坏婚姻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可不可以起诉小三破坏婚姻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4-03-26 17:52:25

一、
可不可以起诉小三破坏婚姻

  原则上是不可以起诉小三破坏婚姻,只有当第三者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时,才可以起诉(就是所说的到法院去告):

  1.如果达到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程度,那就构成了重婚罪。

  2.如果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

  3.第三者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向被教唆者(夫妻中的一方)传输犯意(犯罪意图)或者强化坚定其犯意,致使被教唆者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第三者就要承担教唆犯罪的法律责任。

二、
跟小三有孩子是重婚罪吗

  跟小三有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具体包括: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是否有小孩与是否构成重婚罪无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三破坏婚姻

三、
重婚罪是自诉还是公诉的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但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可以转为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此文由苏州离婚律师(www.jin-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苏州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婚姻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
下一篇:出轨的婚姻法律会怎么判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2-2013 苏州离婚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邮箱:jin-lawyer@163.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苏州离婚律师网,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离婚律师
keywords:苏州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