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时怎么样分割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双方自行协商怎么样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判决怎么样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时的分割协议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夫妻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等。 2.房产基本情况:包括房产的地址、面积、产权证书等具体情况,以及房产的取得方式、是否涉及贷款等。 3.房产分割方案:这是协议的核心内容,需要详细描述如何分割房产,包括分割方式、分割时间、违约责任等。如果房产涉及贷款,还需要明确由谁来承担剩余贷款。 4.违约责任:明确违约的责任和违约金数额及时间要求,以及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5.其他约定:包括房产的交付方式、居住权、抚养权和探视权等其他需要注明的条款。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 三、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时分割可以公证吗 可以公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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