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涉外婚姻结婚公证书上显示初婚还是再婚吗 涉外婚姻结婚公证书上不会显示初婚或再婚。涉外婚姻的结婚公证书主要包括结婚证公证、未婚公证、离婚未再婚公证、离婚证公证、已婚公证等这几类。 这些公证书主要用于申请人到国外定居、探亲、办理结婚手续等相关事项。在结婚公证书上,不会显示初婚或再婚的信息。 二、 涉外婚姻结婚公证可以代办吗 结婚公证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如果当事人没有时间亲自到公证申办,那么是可以委托别人代办的,不过,代办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件。 一般来说,在申办公证时,公证处是建议本人亲自办理的,因为这样更容易核实本人信息,更便于办理公证。不过,本人没时间或是在境外的,就只能委托他人或机构来办理了。而委托他人代办,还需要提供额外的手续,其中主要的就是当事人亲自书写的委托书。 涉外婚姻结婚公证 三、 涉外婚姻结婚公证认证的要求有什么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 同样,在我国生成的法律文书要向在国外使用也要经过类似的程序。关于港、澳、台地区的公证认证: 1.来自香港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后才能寄回国内使用。 2.来自澳门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做公证,支付是否需要像香港那样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并无明确要求。 3.来自台湾的法律文书:委托台湾的律师到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进行核证,核证后的法律律文书即可在内地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