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海涉外婚姻登记材料 中国公民在上海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时,需提交三类关键文件。 1.必须提供户籍和身份证明,以验证本人的法定身份和登记资格。 2.需出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等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及介绍信,以证实其婚姻状态。 3.须提供与未婚夫(妇)的合影照片,作为双方关系的直观证明。 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中国公民涉外婚姻登记的基础要件。 二、 外籍公民的登记文件 外国公民在上海登记涉外婚姻,需按规定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必须携带有效护照或其他国籍身份证件,确保身份的合法性。同时,需提供在华居留的合法证明,如《外国人居留证》等。 关键的一环是其本国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此文件需通过相应的外交及领事认证程序。这些材料是验证外国公民婚姻状态及合法居留的重要依据。 上海涉外婚姻登记处 三、 外国侨民所需材料 外国侨民申请涉外婚姻登记,也必须遵循一定的文件准备程序。 1.同样需要护照或其他有效的身份及国籍证明,及《外国人居留证》以证明其在华居留的合法性。 2.还要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等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及介绍信。 3.所有申请者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及外国侨民,还需附上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以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