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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离如何办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4-03-26 21:40:01

一、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离如何办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但是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离需要哪些材料
   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准备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7.起诉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离

三、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离的起诉流程
  1.法院诉讼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2.法院诉讼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3.法院诉讼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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