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法律咨询 苏州离婚律师律师简介 苏州离婚律师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苏州离婚律师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新闻资讯 → 小夫妻离婚分Q币 虚拟财产不“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小夫妻离婚分Q币 虚拟财产不“虚”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4-08-05 08:36:36

90后小夫妻因网游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又因网游产生分歧离婚,但在游戏装备、Q币的财产分割上却无法达成一致。昨日,这件事也引发网络讨论,如今网络财产越来越受重视,Q币、游戏装备、QQ靓号……那么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记者从媒体公开报道中看到,这对90后夫妻通过玩游戏在网上结识,相识两个月闪婚了。后来还是因为沉迷于游戏,夫妻俩产生分歧想要离婚,但妻子提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还要分割与丈夫一起玩游戏时获得的游戏装备和赚得的Q币,但是将游戏视如珍宝的丈夫坚决不同意。这件事迅速登上微博热门话题榜,400万人阅读,近万人参与讨论。而大家的焦点也直指“虚拟财产”是否能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人们在网络里的投入逐渐增多。各类网络账号、网络论坛上分值很高的高级账户……这些都是典型的虚拟财产。有些网络游戏账号和装备的价格,甚至达到数十万元。

事实上,关于虚拟财产的讨论并非第一次出现。2013年12月,一对夫妻离婚时,因“四颗皇冠”的网店归属而闹上法庭。这对夫妻共同经营网店,在两人的努力下,网店冲到“四颗皇冠”,一年的纯利润可以达到20多万元。可是最后两人感情变淡,离婚时这个“四颗皇冠”的网店成了争夺焦点。

你会去争夺“虚拟财产”吗

对于是否会婚前公证,或者婚后分割网络虚拟财产,一些重庆网友意见不一。

会考虑分割

网友“贝贝”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重庆人,她玩网络游戏已经两三年了,因为网游,她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并于今年五月份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定居西安。

“我们俩一般都各玩各的,虽然不是人民币玩家,但每年在游戏上的花费也要1000多元。”网友“贝贝”告诉记者,在结婚之前,这些网游花销都是各自买单,但是婚后,就开始互相“支援”了,“像游戏账号里的钱、材料、装备等,都直接共享。”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贝贝”坦言,如果未来在网游上投入大了,哪天一旦感情破裂的话,她会考虑分割这笔虚拟财产。

不想太“计较”

不过,渝北区的王先生就有不同看法。他一直在玩一款网络游戏,“目前我手里的角色和装备绑定卖出的话,可以达到5~10万。”昨日,王先生告诉记者,这款游戏主要就是打角色和装备,他手里总共有6个角色,并且每个角色都已经“满级”,每个角色都拥有最好的装备。“即使这样,我也不会在婚前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公证。”王先生说,他并非是以打游戏赚钱为生,这只是一个兴趣而已,如果在婚前将这部分网络财产进行“保护”,会担心让人觉得斤斤计较。

和王先生有相同想法的不在少数,很多网友表示,目前虚拟财产并没有一个明确界定,价值很难评估。

虚拟财产可公证 分割需鉴定价值

昨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力教授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法院判定夫妻财产的范围逐渐在放宽,其中包括虚拟财产。但在具体法律法规上,暂时没有对虚拟财产分割及处置上进行明确的规定。那么,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该如何处理?

1.婚前的虚拟财产能不能做公证?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受访对象疑问,虚拟财产能不能做婚前财产公证。对此,张力表示,只要这些财产取得合法,都是可以进行公证的。“按照流程,由有资质的机构或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价值评估,当事人可保留购买记录作为凭证,然后将该机构或单位提供的价值评估报告带去公证处公证。”

2.婚姻期间虚拟财产价值变化怎认定?

张力表示,婚姻期间,虚拟财产增值,这部分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具体的分割方案。

3.离婚时虚拟财产如何分割?


“目前,很多虚拟财产可在网上流通、交易,有的甚至能在交易中转化为现实货币,它们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应该被承认为财产。”

昨日,重庆精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剑波告诉商报记者,离婚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协议离婚,另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前者比较简单,自行分配就是。后者则会请有资质的机构对这些虚拟财产进行价值鉴定,有价值的部分按照程序正常分割即可。”

网络更加接近现实

@剑鑫:虚拟网络越来越接近现实了!

@雪界2010:分个Q币又怎样,那种装备都是花时间花金钱得到的,只要夫妻双方视其为财产,就有权利分,人所珍重的东西各有不同。

@陈永东:不会因为分不清虚拟财产而决定不离了吧?

——此文由苏州离婚律师(www.jin-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苏州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女子与前夫假离婚后不愿复婚 被丈夫打死
下一篇:已婚男女欲为爱情各自离婚 受阻后用刀互刺对方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2-2013 苏州离婚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邮箱:jin-lawyer@163.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苏州离婚律师网,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离婚律师
keywords:苏州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