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法律咨询 苏州离婚律师律师简介 苏州离婚律师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苏州离婚律师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新闻资讯 → 丈夫因妻子闹离婚 为报复强奸妻姐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丈夫因妻子闹离婚 为报复强奸妻姐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5-12-14 18:12:21
 华商报讯 妻子离婚心意已决,将离婚事宜诉诸法院,但丈夫并不想离婚。随后,丈夫田某为报复妻子竟将妻姐强奸。近日,定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田某犯强奸罪,获刑三年。

  田某,定边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农民,2015年5月2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同年5月29日被西延铁路公安处子洲站派出所民警抓获,临时羁押于子洲县看守所。同年6月1日移交至定边县公安局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被逮捕。

  田某的妻子小美(化名)告诉华商报记者,今年5月15日上午10时,她从法院出来后,和姐姐小云(化名)打了一辆出租车,刚到北车站时就被丈夫和他的姐夫开车拦住,丈夫将她和姐姐身上的手机和现金都拿走后,又开始打她。与丈夫撕扯中她趁机逃跑。“我跑了以后,我姐被我老公和他姐夫开车带走,后来我给我姐打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小云也向华商报记者证实,田某打妹妹时,她为了让妹妹先跑,就将田某抱住,田某说你让你妹跑了,你就跟我走。随后田某将小云强行拉上由田某姐夫驾驶的一辆农用车。走到十里沙附近时,田某的姐夫说车没油了便先行离开,田某则强行将小云拉下车后,在路边的柳条林内对其实施了强奸。

  据田某向警方供述,得知妻子在法院要起诉离婚,他就在法院院子里等,但没有等到,便和姐夫驾车将妻子所乘出租车拦下。随后双方发生撕扯,撕扯中老婆跑了,妻姐没跑掉。后来强行和妻姐发生关系也是为了报复妻子。

  经查,田某供述的其在对被害人发生性行为之前用“我的娃娃不好过,也让你们的娃娃不好过”等言语威胁、恐吓过被害人,致被害人无法反抗,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能够互相印证,且形成证据锁链,证实被告人采取威胁手段恐吓被告人使其不敢反抗后,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近日,定边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审判决田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此文由苏州离婚律师(www.jin-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苏州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妻子发现第三者闹离婚,丈夫赔了房子孩子
下一篇:离婚不成,他网购断肠草害死妻子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2-2013 苏州离婚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邮箱:jin-lawyer@163.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苏州离婚律师网,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离婚律师
keywords:苏州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