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继承遗产的份额怎么分配的 继承遗产的份额分配的方法是: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归受遗赠人;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房屋归遗嘱继承人;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房屋归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 继承遗产的原则 遗产继承的原则有: 1.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是指:被继承人不论男女有同样的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同一顺序继承人不分男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夫妻都有继承对方遗产权利。 2.养老育幼的原则 养老育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继承法也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原则,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予以照顾,为末出生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3.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分割遗产时适当考虑各继承人的经济状况,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对家庭的贡献等各种因素,互相协商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其它。
三、 继承遗产的期限限制 遗产继承一般没有期限限制,即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只要遗嘱是真实有效的,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死后的任意时间继承遗产。但是遗赠抚养协议是有时间限制的,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60日内没有表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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