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张帅通讯员陈晓蓉)周女士得了胃癌后,与丈夫朱先生相互猜疑,经常吵架,于是,朱先生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日前,虎丘区法院判决驳回朱先生的离婚请求。
周女士与朱先生是高中同学,2006年9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下女儿。2010年,周女士被查出患了胃癌,治疗后回娘家进行休养。2012年,由于夫妻俩聚少离多,休养期丈夫时常不在身边,夫妻关系的裂痕越来越大。周女士指责朱先生在外面有了新欢,而丈夫朱先生则认为周女士的脾气越来越坏,因为工作和其他缘故经常和自己吵架。今年初,朱先生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庭审时,周女士哭诉:“他经常外出应酬,夜不归宿,我和女儿给他打电话一直不接。我现在身患癌症,女儿才10岁,也不能没有爸爸。”而朱先生则辩称,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好、价值观不同才决定离婚的。双方各持己见,调解不成。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女儿还年幼,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鉴于夫妻双方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故法院驳回离婚请求,也希望双方互谅互让,继续维护婚姻关系。
法官提醒: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时应心平气和地面对,妥善处理。夫妻双方争吵甚至离婚会给孩子造成很大的影响,要增强家庭责任感 |